哈尔滨侦探调查;离婚纠纷中涉及公司怎么分?离婚时股权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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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侦探调查;离婚纠纷中涉及公司怎么分?离婚时股权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24-12-09 点击量:14

1、一方婚前持有的股权


一方在婚前如果已经作为公司股东出资并在婚后实际参与了公司的经营,其股本金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持有的股权在婚后产生了各种投资性收益,包括取得的红利、分得利润、资产增值溢价等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予以分割。


2、一方在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


投资活动本身属于经营类活动, 因此经营收益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或购买的股权,当公司股东只有夫妻两人或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如何处理?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方起诉要求分割股权的,因不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进行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希望获得公司经营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决,对另一方作出补偿,如补偿款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竞价或评估方式予以分割。


4、股份/票期权的分割


股权/票期权本身不是具有确定价值的可分割的财产性权益。但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一方在婚后为行权条件的实现投入的时间与精力,应视作是夫妻双方的贡献,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其实生活中,夫妻共同经营公司的还是占少数,大多数还是一方经营公司,另一方不参与公司经营,有时候甚至连公司到底什么情况也不知道,离婚后却什么也分不到,所以为了防范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股权纠纷,可以选择签订婚前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